一、基本情况
委 托 人:某法院
鉴定对象:中空玻璃
鉴定事项:对1.对本案涉及的中空玻璃是否存在气泡、杂质在所有成品中空玻璃中所占比例;2.中空玻璃丁基胶条是否存在断条,在所有成品中空玻璃中所占比例;3.本案涉及的中空玻璃的厚度,分别鉴定出成品中空玻璃上端和下端的厚度。
受理日期:2023年**月**日
鉴定材料及依据:
1、《司法鉴定委托书》
2、《起诉状》、《调查笔录》、《订货合同》
3、《调查笔录单》
鉴定地点:上海源鉴质量技术有限公司
某法院后侧仓库
二、基本案情
申请人**与被申请人**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诉至某法院,法院因案件需要,委托我单位对上述事项进行鉴定,我单位受理了此次委托。
三、情况概述
1、我单位接受委托后,即组织鉴定专家组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。2023年**月**日我单位就相关鉴定事项拟定《现场勘验通知书》后发送给委托人。
2、2023年**月**日,我单位工作人员及鉴定专家组成员到达涉案中空玻璃存放现场——某法院后侧仓库。我单位工作人员首先向委托人、申请人、被申请人介绍了鉴定专家组成员,委托人、申请人、被申请人对此次鉴定专家组成员无异议。鉴定专家组分别向申请人、被申请人了解案情、明确鉴定事项,随后进行现场勘验工作。
3、鉴定专家组依据资料审查、现场勘验,最后形成综合鉴定意见。
四、鉴定过程
1、资料审查及现场情况了解 (略)
2、中空玻璃现场调查(略)
五、分析说明(略)
六、鉴定意见
(略)